为使现行的规章制度更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总体要求,从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着手,市纤检所于2009年1月20日启动了现行规章制度的“废、改、立”工作,通过深入调研、反复论证、广泛征求意见,对行政方面原有46个制度和党建方面3个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,并提出了284条修改意见。
为按原计划完成“废、改、立”工作,2009年11月23日下午,市纤检所召开专题会议,将规章制度修改情况进行了逐条讨论与研究,并对当天未形成统一意见的条款,又于次日上午继续召开会议,直至达成一致共识。最终确定了在行政方面原有46个制度中,废去1个,归并3个,修改37个,另新建3个;党政方面的制度修改3个,新制度(初稿)将于年底完成。
陆林华所长指出,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工作;要认真履行职责,牢固树立大局意识;要明确职责和分工,加强协调配合;要积极主动应对动态的管理制度,发现问题,及时分析解决问题。
刘琦书记对本所开展规章制度“废、改、立”工作情况表示充分肯定。他强调,“废、改、立”工作是纤检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制度性成果,是促进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体现,同时刘书记还就如何贯彻落实新制度提出了几点要求:一是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,不断地创新制度的改革;二是新制度要更贴近所的发展,更具有操作性;三是要高度重视、认真分析管理上暴露出来的问题;四是要及时了解民意,广泛听取民声,实行民主化管理,为加快纤检所科学发展上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