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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情提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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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客户:
为了加强合作,请您在合同评审前请仔细阅览以下提醒内容:
1.填写检验委托单应字迹清晰、信息内容全面、准确,检验要求说明详细,合同评审内容经仔细确认后,请您签字、落款。
2.请根据评审时承诺的取证日期前来取报告,同时查看报告内容,如有疑义请当即提出或在出证之日起(以报告签发的时间为准)15天内向业务接待人员提出。
3.修改报告(增加检验项目除外)须半个工作日(以中午12点为限),上午来下午取报告,下午来隔天上午取报告,并视更改内容的性质适当收取15元/份的成本费(加打报告另行计算,10元/份)。
4.复制报告须30分钟,并收取10元/份的复制费用。
5.5. 转制报告(来样转证除外)须一个工作日,转制报告收费按照原检验费用计算,具体如下:
1)≤200元的按原价收费;
2) 200 元 < 原检验费用≤ 500 元的收费 200 元 ;
3) 500 元 < 原检验费用≤ 1000 元的收费 300 元 ;
4) 1000 元 < 原检验费用≤ 2000 元的收费 400 元 ;
5) 2000< 原检验费用的收费 500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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